新市鎮住宅優先出售出租辦法 第10條 法規:新市鎮住宅優先出售出租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國土管理目 第10條 第五條之同一順位申請人數超過主管機關辦理出售、出租住宅戶數時,應採公開抽籤方式決定承購人、承租人及其選擇承購、承租之住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