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障礙住宅設計基準及獎勵辦法 第9條 法規:無障礙住宅設計基準及獎勵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國土管理目 第9條 申請原有住宅無障礙設施改善補助經費者,應依核定無障礙設施設計圖說施工;如於興工前或施工中變更設計時,應備具變更後之無障礙設施設計圖說及工程估價明細表,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定補助經費額度及竣工期限。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