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 第2條 法規: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國土管理目 第2條 公共設施用地作多目標使用時,不得影響原規劃設置公共設施之機能,並注意維護景觀、環境安寧、公共安全、衛生及交通順暢。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