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更新公開評選申請及審核程序異議申訴處理規則 第13條 法規:都市更新公開評選申請及審核程序異議申訴處理規則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營建目 第13條 申訴人依本條例第十七條第二項規定撤回申訴者,主管機關應即終結審議程序,並通知申訴人及主辦機關。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