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級及國家級重要濕地經營管理許可收費回饋金繳交運用辦法 第6條 法規:國際級及國家級重要濕地經營管理許可收費回饋金繳交運用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營建目 第6條 中央主管機關受理申請文件後,得邀集專家學者及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進行審查,必要時得至現場勘查。許可之廢止,亦同。前項現場勘查得委託其他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