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計畫法施行細則 第2條 法規:國土計畫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營建目 相關法規 國土計畫法母法 第2條 中央主管機關得將本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全國國土計畫擬訂、變更之規劃事項,委託其他機關或團體辦理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將本法第四條第二項第一款規定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擬訂、變更之規劃事項,委託其他機關或團體辦理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