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物昇降設備設置及檢查管理辦法 第18條 法規:建築物昇降設備設置及檢查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營建目 第18條 申請核發專業技術人員登記證者,應檢附申請書及下列證明文件:一、昇降機裝修技術士證正本及其影本各一份或技師執業執照證書正本及其影本各一份。二、專業技術人員資料卡。前項文件有變更者,應向中央主管建築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