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 第11條 法規: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營建目 第11條 申報人應備具申報書及標準檢查報告書或評估檢查報告書,以二維條碼或網路傳輸方式向當地主管建築機關申報。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