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 第48-1條 法規: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營建目 第一章 基本規則 › 第五節 耐震設計 第48-1條 建築基地應評估發生地震時,土壤產生液化之可能性,對中小度地震會發生土壤液化之基地,應進行土質改良等措施,使土壤液化不致產生。對設計地震及最大考量地震下會發生土壤液化之基地,應設置適當基礎,並以折減後之土壤參數檢核建築物液化後之安全性。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