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備編 第57條 法規: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備編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營建目 第三章 消防設備 › 第二節 自動撒水設備 第57條 左列房間,得免裝撒水頭:一、洗手間、浴室、廁所。二、室內太平梯間。三、防火構造之電梯機械室。四、防火構造之通信設備室及電腦室,具有其他有效滅火設備者。五、貯存鋁粉、碳酸鈣、磷酸鈣、鈉、鉀、生石灰、鎂粉、過氧化鈉等遇水將發生危險之化學品倉庫或房間。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