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性能評估實施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3條 法規:住宅性能評估實施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營建目 本條文有附件第3條 住宅性能評估分新建住宅性能評估及既有住宅性能評估,並依下列性能類別,分別評估其性能等級:一、結構安全。二、防火安全。三、無障礙環境。四、空氣環境。五、光環境。六、音環境。七、節能省水。八、住宅維護。新建與既有住宅性能類別之評估項目、評估內容、權重、等級、評估基準及評分,如附表一至附表二之八。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