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古遺址土地容積移轉辦法 第14條 法規:考古遺址土地容積移轉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營建目 第14條 接受基地於依法申請建築時,除容積率管制事項外,仍應符合土地使用分區管制及建築法規之規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