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評選都市更新事業實施者評選會組織辦法 第18條 法規:公開評選都市更新事業實施者評選會組織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營建目 第18條 評選會如有對外行文之需要,應以主辦機關名義行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