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都市更新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15條 法規:中央都市更新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國土管理目 第15條 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一月一日施行。本辦法修正條文,除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五月三十一日修正發布之第四條,自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施行及一百零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修正發布之條文,自一百零五年一月一日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