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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分類
行政
內政部
國土管理目
工程重機械編管及運用辦法
第14條
工程重機械編管及運用辦法 第14條
法規:
工程重機械編管及運用辦法
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國土管理目
第14條
本辦法自
發布
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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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條
本辦法所定書、表格式,由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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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條
執行機關收受工程重機械徵用書後,應依所需種類及地點填發各型工程重機械及其操作人員徵用通知書,以郵寄或其他適當方式於規定集…
第9條
工程重機械徵用通知書應載明下列事項:一、徵用工程重機械所有人或管理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性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住居所…
第10條
工程重機械操作人員徵用通知書應載明下列事項:一、徵用操作人員之姓名、出生年月日、性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住居所、聯絡電…
第11條
工程重機械之編用及操作人員之演習徵用、補償及解除徵用等事項,依本法及其相關法令之規定辦理。
第12條
主管機關及執行機關對配合辦理工程重機械編管及運用有具體貢獻者,得給予適當獎勵。
第13條
本辦法所定書、表格式,由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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