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重機械編管及運用辦法 第11條 法規:工程重機械編管及運用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國土管理目 第11條 工程重機械之編用及操作人員之演習徵用、補償及解除徵用等事項,依本法及其相關法令之規定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