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 第14條 法規: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營建目 相關法規 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14條 左列各款之土地及其改良物、車輛、船舶,免徵工程受益費。一、非營業性或依都市計劃法規定保留之公共設施用地及其改良物。二、駐軍兵營、要塞、軍用機場、軍用基地及其改良物。三、軍用港口、碼頭、船舶、戰備及訓練車輛。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