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水抽水站設施規定如下:
一、應設於地形上較低及接近排放口位置,並應避免浸水。
二、雨水下水道抽水量之估計,採用計畫逕流量。
三、吸水位應以流進管渠之最高及最低水位決定;出水位應以計畫外水位設計。
四、選擇抽水機組及其動力設備應設置備用機組。
五、燃油系統應符合消防及環境保護法規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