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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下水道工程設施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營建目

法規章節: 第23條

內燃機設置規定如下:一、雨水抽水機之動力或備用發電之原動機,應為柴油內燃機。
二、柴油內燃機應設置之輔助設備:(一)可貯存四十八小時連續運轉所需油類之燃料箱。
(二)起動設備:1空氣起動者:壓縮空氣筒及空氣壓縮機。
2電力起動者:蓄電池及充電設備。
(三)冷卻水設備。
(四)潤滑油設備。
(五)消音設備。
(六)使用大型內燃機者應裝設電動吊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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