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社區土地重劃條例施行細則 第8條 法規:農村社區土地重劃條例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相關法規 農村社區土地重劃條例母法 第二章 重劃區之選定 第8條 重劃區經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依本條例第八條規定公告禁建後,在公告禁建前已依法核發建造執照正在施工中之建築物,依下列規定處理:一、經審核不妨礙重劃工程及土地交換分配者,得准其依原核發建造執照繼續施工。二、經審核有妨礙重劃工程或土地交換分配者,應通知其停工或限期改善。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