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社區土地重劃條例施行細則 第21條 法規:農村社區土地重劃條例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相關法規 農村社區土地重劃條例母法 第四章 土地分配及異議處理 第21條 依本條例第二十條規定辦理調解、調處,應將調解、調處結果作成書面紀錄。調解、調處成立案件,應經當事人簽名或蓋章,並將紀錄分發雙方當事人。依本條例第二十條第二項規定經表示異議之調處案件,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應擬具處理意見,連同調解、調處紀錄,報請中央主管機關裁決。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