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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基本測量實施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法規章節: 第11條

測量基準之站址、點位,應設置於地質條件穩定且易經常維護之位置。
測量基準之測量,應以嚴密之施測程序為之,並應率定儀器誤差及環境變化之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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