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測繪法 第51條 法規:國土測繪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相關法規 國土測繪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七章 罰則 第51條 測量技師及測量員違反第三十四條第一項規定者,由中央主管機關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得予以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停止執行測繪業業務處分。測量技師未依簽證規則簽證,致有簽證不實之事實者,依前項規定處罰。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