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測繪法 第50條 法規:國土測繪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相關法規 國土測繪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七章 罰則 第50條 測繪業違反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第二項、第四十三條規定者,由中央主管機關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得予以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停業之處分。測繪業未能監督其測量技師依簽證規則簽證,致有簽證不實之事實者,依前項規定處罰。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