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住宅管理人員訓練發證及收費辦法 第13條 法規:租賃住宅管理人員訓練發證及收費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第13條 全國聯合會辦理管理人員訓練及測驗事務,應訂定相關作業規範,並報送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