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價調查估計規則 第15條 法規:地價調查估計規則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第15條 建物已不具備使用價值,得將其基地視為素地估價。但應考量建物拆除成本予以調整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