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 第3條 法規: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第3條 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之外界界線,由行政院訂定,並得分批公告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