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徵收未受領補償費保管辦法 第3條 法規:土地徵收未受領補償費保管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第3條 本辦法所稱保管處所為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所在地之國庫經辦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