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法 第78條 法規:土地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相關法規 土地法施行法施行法 第二編 地籍 › 第四章 土地權利變更登記 第78條 左列登記,免繳納登記費:一、因土地重劃之變更登記。二、更正登記。三、消滅登記。四、塗銷登記。五、更名登記。六、住址變更登記。七、標示變更登記。八、限制登記。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