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法 第10條 法規:土地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相關法規 土地法施行法施行法 第一編 總則 › 第二章 地權 第10條 中華民國領域內之土地,屬於中華民國人民全體,其經人民依法取得所有權者,為私有土地。私有土地之所有權消滅者,為國有土地。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