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稽查考核及獎勵辦法 第5條 法規:合作社稽查考核及獎勵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合作及人民團體目 第5條 主管機關應依稽查所得資料,提出稽查報告,並就稽查發現缺失,提出具體改進意見,督促合作社改善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