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業務提供非社員使用辦法 第7條 法規:合作社業務提供非社員使用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合作及人民團體目 第7條 合作社提供非社員使用之業務,應與社員使用業務明確區分,會計應予獨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