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財務報表及經費處理準則 第6條 法規:合作社財務報表及經費處理準則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合作及人民團體目 第6條 合作社會計事務,原則應置會計人員辦理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