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團體法 第47條 法規:人民團體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合作及人民團體目 第九章 政治團體 第47條 政黨以全國行政區域為其組織區域,不得成立區域性政黨。但得設分支機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