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兵規則 第23條 法規:徵兵規則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役政目 第四章 抽籤 第23條 抽籤由役男或有行為能力之家屬到場行之;未到場者,由鄉(鎮、市、區)長或其指派之代表代抽,代抽結果應通知役男。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