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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徵兵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役政目

法規章節: 第22條

實施抽籤時,直轄市、縣(市)政府應派員監督,由鄉(鎮、市、區)長主持,指揮所屬人員辦理,並得邀請當地民意機關代表或公正人士到場監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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