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代役役籍管理辦法 第10條 法規:替代役役籍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役政目 第10條 替代役役男停役,於停役原因消滅依法回役時,戶籍地公所應將役籍異動事項登錄於役籍表(六),並於接獲訓練或服勤單位通知回役替代役役男已報到時,應即將役籍資料移轉至其役籍管理單位。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