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代役役男薪俸地域加給及主副食費發放辦法 第11條 法規:替代役役男薪俸地域加給及主副食費發放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役政目 第11條 替代役役男於停役後回役者,其薪俸、地域加給及主、副食費,自核定生效之日起發給。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