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代役役男請假規則 第5條 法規:替代役役男請假規則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役政目 第5條 替代役役男結婚,得核給婚假十四日。前項婚假可分次申請。但應於結婚之日起三個月內請畢。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