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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替代役役男請假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役政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替代役役男結婚,得核給婚假十四日。
前項婚假可分次申請。
但應於結婚之日起三個月內請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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