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1條 法規: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役政目 第1條 為配合國家經濟發展政策,鼓勵研究發展及技術人才,確保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役男權益,健全相關行政管理制度運作,特依替代役實施條例第六十條之一第二項規定,設置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並依預算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訂定本辦法。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