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兵役役男家屬生活扶助實施辦法 第14條 法規:服兵役役男家屬生活扶助實施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役政目 第14條 直轄市、縣(市)政府應核定家庭狀況調查審查表,決定扶助等級、口數,其有變更初核等級、口數者,應註明變更理由。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