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化取得我國國籍者基本語言能力及國民權利義務基本常識認定標準 第12條 法規:歸化取得我國國籍者基本語言能力及國民權利義務基本常識認定標準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戶政目 第12條 本標準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四月十四日施行。本標準修正條文自發布日施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