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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歸化取得我國國籍者基本語言能力及國民權利義務基本常識認定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戶政目

法規章節: 第11條

內政部得委由直轄市或縣(市)辦理歸化測試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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