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第94條 法規: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民政目 相關法規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五章 妨害選舉罷免之處罰 第94條 利用競選、助選或罷免機會,公然聚眾,以暴動破壞社會秩序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首謀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