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轄市縣市農地重劃委員會設置辦法 第9條 法規:直轄市縣市農地重劃委員會設置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第9條 本會對外行文,以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名義行之。本會會議決議事項應作成紀錄交由有關業務單位執行,其執行情形應提會報告,並應將會議紀錄等相關資訊,公開於機關網站。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