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警政署警察通訊所辦事細則 第15條 法規:內政部警政署警察通訊所辦事細則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處務目 第15條 分所掌理事項如下:一、轄內警察通訊網路之管制、運用。二、轄內警察通訊設施之規劃、建設及維修。三、轄內各項專案、演習及重大治安事件應勤通訊系統之建設。四、轄內警察通訊線路遷移、損害復原。五、其他有關分所業務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