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條交通組掌理事項如下:一、交通安全維護及交通秩序整理之規劃、督導。二、交通警察執法之督導。三、交通事故處理之規劃、督導。四、交通警察裝備器材之規劃、督導。五、交通安全管制設施之規劃、督導。六、交通統計、紀錄及通報之規劃、督導。七、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管理之規劃、督導。八、鐵、公路橋樑隧道巡護之規劃、督導。九、協助交通安全宣導、講習之規劃、督導。十、其他有關交通警察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