訓練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在職(含常年)訓練、員警進修、終身學習與員警因公出國考察計畫之擬訂、遴選、審核及執行。
二、心理諮商、輔導之規劃及執行。
三、關鍵基礎設施人員訓練計畫之擬訂、遴選、審核及執行。
四、其他有關訓練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