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辦事細則(1021230訂定) 第13條 法規: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辦事細則(1021230訂定)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處務目 第13條 第二大隊掌理事項如下:一、所轄之濫墾、濫伐、濫建、污染水源、盜採砂石等違反水資源保護案件之協助稽查及取締。二、機動支援駐在單位稽查、取締之協助。三、駐在單位廳舍、重要設施及人員之安全維護。四、其他有關警察勤(業)務執行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